福建省、江苏省、山西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辽宁省等8个省(市、自治区)的考生,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。
黑龙江、河北、安徽、湖南、湖北和广西6个省份已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(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),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,不接受函报,不得跨省参加考试。
华侨大学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,考生可于2013年3月25日前后登陆华侨大学2013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成绩,一并公布专业排名、专业合格线,华侨大学不再另行邮寄《专业课合格通知单》。
凡达到华侨大学专业合格线的考生,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。华侨大学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。